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五一货物配载信息中心车辆服务收费问题的批复
(南价复[2004]17号)
广西超大公司南宁五一货物配载信息中心:
报来“关于申请车辆服务收费问题的请示”收悉。你单位是获得国家一级货运资质和通过ISO9001质量认证的企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为货物集散、配送、仓储、运输的货运交易市场。根据广西机动车辆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精神和我局《关于实施改变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方式工作措施的通知》(南价[2003]53号)规定,经研究,我局同意南宁五一货物配载信息中心开展车辆服务收费工作按下表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
车型
| 计费单位
| 进场营运车辆停车收费标准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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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型
| 车辆停放保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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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元/辆·次)
| 过夜(元/辆·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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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包车、出租车、轿车
| 元/辆·次
|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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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摩托车、人力三轮车
| 0.50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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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
| 元/辆·次
| 3.00
| 3米以下
| 小型汽车
| 4.00
| 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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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
| 元/辆·次
| 4.00
| 3-6米
| 大型汽车
| 6.00
|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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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
| 元/辆·次
| 6.00
| 6-11米
| 特大型汽车
| 8.00
|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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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
| 元/辆·次
| 8.00
| 11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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