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青秀山风景区电动观光游览车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2004]18号)
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请求核定青秀山风景区电动观光游览车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游览参观点门票及参观点内交通客运价格管理的通知》(桂价格字[2003]286号)要求,青秀山风景区电动观光游览车客运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批复如下:
一、景区电动观光游览车的客运价格:
(1)70元/1小时·车。
(2)90元/1.5小时·车。
(3)110元/2小时·车。
2、散客客运价格每人每次9元。运行路线从新大门至中心景区各景点,并在各景点等候服务。
二、本文批复的景区电动观光游览车的客运价格为中准价,允许经营者在不超过15%的浮动幅度内根据季节、客源等情况自主确定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