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高考适应性考试中收取考试材料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南价复[2004]21号)
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申请在全市高考适应性考试中收取材料费的函》收悉。为了帮助高中毕业班学生检查高考复习质量,适应高考考试,提高高考成绩,你局拟定于4月8日-10日和5月6日-8日分别组织全市高中毕业班学生进行高考适应性考试,要求收取考试材料费每人每次4.50元(每科0.9元。考两次每人收取9.00元)。考试材料费是用于支付试卷印制的工本费,即试卷费,属自治区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而且高考适应性考试是教育部门及各学校教学方式的改进,属正常的教学活动,应在学校正常教学经费中开支,不应再另向学生收取费用。否则会增加学生家长负担,也影响到学校的正常收费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