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中明停车场车辆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的批复
(南价复[2004]42号)
南宁市中明停车场:
报来《关于收取车辆停放保管费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广西机动车辆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桂价经字[1999]436号)和《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实施改变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方式工作措施的通知》(南价[2003]53号)文的规定,结合你停车场经营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对你停车场车辆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的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费项目和标准。
车 型
| 临时(元/辆·次)
| 过夜(元/辆·次)
|
自行车
| 0.20
| 0.40
|
三轮车
| 0.50
| 1.00
|
摩托车、残疾人专用车
| 0.60
| 1.40
|
小型汽车
| 3.00
| 7.00
|
大型汽车
| 5.00
| 10.00
|
特大型汽车
| 7.00
| 1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