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新兴工业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新兴工业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2004]62号)


南宁市新兴工业中等职业学校:

  报来《关于南宁市新兴工业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的请示》收悉。你校经有关部门批准,举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根据南价[2002]26号和桂价费字[1998]25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你校收取普通中专学费每生每学年1980元;普通学生宿舍住宿费每生每学年250元;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为:原轻工学校公寓式学生宿舍(2、3、7楼)每生每学年550元,原化工学校公寓式学生宿舍每生每学年500元。收费标准从二○○四年秋季学期起执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