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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市新秀伟华停车场车辆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的复函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市新秀伟华停车场车辆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的复函
(南价复[2004]64号)


南宁市明秀西路新秀伟华洗车停车站:

  报来《关于申请更换收费许可证的报告》收悉。根据《广西机动车辆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桂价经字[1999]436号)和《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实施

车 型

临时(元/辆·次)

过夜(元/辆·夜)

自行车

0.10

0.40

人力三轮车

0.30

0.80

摩托车、残疾人专用车

0.50

1.00

小型汽车

4.00

8.00

大型汽车

6.00

11.00


  一、车辆停放保管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按下表执行。
  备注:1、月票和特大型汽车停放保管收费由双方协商确定。
  2、以上收费标准和项目及其他规定按桂价经字 [1999]436号文执行。
  二、请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三、本文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如有变动调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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