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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宾阳县供电营业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宾阳县供电营业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2004]91号)
宾阳县物价局:
你局报来宾价字[2004]33号《关于宾阳县供电营业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桂价格字[2004]71号《关于修订供电营业收费标准的通知》精神和结合你县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你县供电营业收费标准如附表(宾阳县供电营业收费标准方案)。
新的收费标准自二OO年七月十五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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