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各类体育项目教练员、指导员、裁判员培训班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2004]92号)
南宁市体育管理培训中心:
报来《关于要求核定竞技体育和社会群众体育及棋牌等娱乐体育项目的教练员、社会体育指导员、裁判员及青少年培训班收费标准的请示》悉。你中心根据自身工作职能,结合我市体育活动开展情况和满足社会对各类教练员、裁判员的需求,举办竞技等各类体育项目的教练员、社会体育指导员、裁判员培训班,以推动我市体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根据桂价费字[2000]438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你中心在自愿原则下,举办的各类培训班收费标准如下:
一、竞技体育教练员、裁判员培训班,每期10天,其中理论技术课5天,训练实习课5天。每人每期收取理论技术培训费75元,训练实习费175元,共计250元。
二、棋牌等娱乐项目教练员、裁判员培训班,每期10天,其中理论技术课6天,训练实习课4天。每人每期收取理论技术培训费90元,训练实习费140元,共计230元。
三、水上救护、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群众体育项目培训班,每期10天,其中理论技术课6天,训练实习课4天。每人每期收取理论技术培训费90元,训练实习费140元,共计2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