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申报病房床位费和空调降温收费标准请示的复函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申报病房床位费和空调降温收费标准请示的复函
(南价复[2004]109号)


南宁市同济医院:

  你院《关于申报病房床位费和空调降温收费标准的请示》悉。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一步深化价格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调节和促进作用。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改变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方式的通知》(桂价综字[2003]236号)规定,民办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改为市场调节价格管理,由市场决定价格。请你院根据实际服务内容和市场供求情况,本着质价相符的原则,自主制定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并做好明码标价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