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卫生学校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2004]125号)
南宁市卫生学校:
报来《关于要求核定南宁市卫生学校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你校自筹资金建了一栋综合楼,二至七层为学生公寓,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每间宿舍内设洗漱池、双卫生间,为学生配备了电话机、贮物柜、写字台、电风扇,根据桂价费字[2002]51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你校综合楼的学生公寓收费标准为:6人间(使用面积35.53㎡)每生每学年住宿费800元,8人间(使用面积为38.6㎡)每生每学年住宿费750元。住宿费含定额水量每人每月5度,定额电量为每人每月3度的费用。超过供水、供电定额标准部分的可按供水、供电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另行计收,并同时向学生公布。收费标准从2004年秋季学期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