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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推进城区建设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

  1.编制城市交通路网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办公会议审定后实施。由市规划局牵头。
  2.编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办公会议审议后实施。由市住建局牵头。
  3.编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套土地资源开发规划,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办公会议审定后实施。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
  4.建立工作例会制度。例会的主要内容:一是审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计划;二是听取当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等。由市住建局召集。
  (二)完善项目建设管理机制。
  坚持统分结合,市级为主、区级为辅的原则,明确市、区两级在项目建设管理方面的责任和权利。
  1.划分项目建设市、区权属
  (1)天台工业园、栗雨工业园、新马组团、航空工业城、金山工业园二期、清水塘循环经济园、轨道交通城等园区和云龙示范区范围内的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项目,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纳入园区和云龙示范区整体开发范围,由所辖区政府和区级投资经营公司按照区投区建的模式负责建设和管理。
  (2)重大桥梁道路基础设施和全市性重大公用设施项目、城市主次干道为市投项目,由市级投资经营公司或市政府明确的部门和区级政府负责建设和管理。
  (3)小街小巷(含支路)和社区道路为区级政府投资建设。
  2.明确职责分工
  市发改委职责:负责统筹管理由市住建、发改、国土、规划和财政部门共同参与建立的中长期建设规划和建设项目超前设计为一体的全市基础设施项目库,为城建发展战略和阶段计划提供科学的项目资源和决策依据。
  市规划局职责: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编制城区交通路网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配合国土部门制定项目配套土地资源开发规划;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除云龙示范区建设项目和天元高新区天台工业园、栗雨工业园、新马组团的非商业建设项目外);增设园区科,解决园区建设规划的有关问题。
  市国土局职责:制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套土地资源开发规划;负责制定和控制市区两级建设项目相关的融资土地供应计划;负责市区两级土地融资方案初审后上报市政府;负责市区两级城建项目配套土地的统一储备和出让管理工作,完善主干网等设施建设;增设园区科,解决园区土地方面的有关问题。
  市住建局职责:负责城区基础设施项目库的建立;负责编制城区市政基础设施中长期建设规划;负责制定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年度实施计划,并在每年的二季度提出下一年度的建设计划报市政府审议;负责城市基础设施设计文件的审查批复;负责市政府安排的市投市建的道路等基础设施的组织实施;负责建设项目的跟踪监督和协调指导;负责(除云龙示范区建设项目和天元高新区天台工业园、栗雨工业园、新马组团的非商业建设项目以外)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增设园区科,解决园区建设有关问题。
  市财政局职责:负责市级财政项目建设资金评审和结算;负责市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融贷资金的监管;增设园区科,解决园区建设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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