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大沙田招通机动车检测维修有限公司检测收费标准的复函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大沙田招通机动车检测维修有限公司检测收费标准的复函
(南价复[2004]129号)
邕宁县物价局:
你局《关于南宁市大沙田招通机动车检测站检测收费标准的请示》经转报自治区物价局批复,市大沙田招通机动车检测站收费标准按桂价格字[2004]332号文(附后)执行。请你们督促招通检测站认真做好明码标价工作,按时上报试行一年的收费执行及财务收支情况,以便报送自治区物价局核定正式标准。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