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宾馆客房价格问题的复函
(南价复[2004]134号)
市“两会一节”办公室:
转来“关于外省、市客团反映南宁市内宾馆客房价格过高问题的函”收悉。经与市接待办、市旅游局共同深入宾馆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一、经我们核查(通过宾馆门市标价或预先告示以及预定客房合同协议书),目前各星级宾馆在“两会一节”期间确定的客房价格,都没有超过自治区物价局《关于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对南宁市宾馆客房实行最高限价的通知》(桂价格字[2004]295号)规定的客房最高限价,在其他渠道(举道电话,函)方面,也还没有接到此类问题的投诉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