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涿州市2010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冀发改农经〔2010〕1715号)
涿州市发展改革局:
你局以涿发改局字〔2010〕50号文报来的《关于上报涿州市2010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收悉,结合省水利厅审查意见(冀水农〔2010〕26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实施方案。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刁窝、豆庄水厂2处,解决刁窝乡和豆庄乡的柳河、刁一等22个村、2.06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03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618万元,省级配套309万元,群众自筹10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