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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卫生局关于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的实施意见

  (五)各地要按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的要求,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设施配置和人员配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开设中医诊室,设置中药房,配备一定数量的中药饮片、中成药和中药调剂加工设备,配置常用的中医药诊疗设备;社区卫生服务站要配备一定数量的中成药,有条件的可配备一定数量的中药饮片,并配置常用的中医药诊疗设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医师总编制内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具备中级以上职称;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执业医师,以保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能够提供安全、可靠、高效、可及的中医药服务。
  (六)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中医医院合理的分工协作关系。各级中医医院要积极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中医药业务进行指导,承担社区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的培训任务,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实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中医医院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协作,建立有效的双向转诊制度。
  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要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需求,安排具有相应工作资历的医务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出诊、会诊并进行技术指导,开展中医药知识和技能的培训。鼓励离退休中医药老专家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积极安排中医药人员到中医医院进修学习、参加学术活动,提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水平。
  四、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中医药服务功能
  (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积极创造条件,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健康教育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
  1、针对社区居民的主要健康问题及疾病的流行趋势,应用中医药理论和方法,开展疾病预防工作。
  2、应用中医药方法与适宜技术开展对诊断明确的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治疗。特别要积极应用针灸、推拿、拔罐、中医、熏蒸等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中医药适宜技术,为社区居民服务。
  3、运用中医药养生保健理论方法指导社区居民特别是老年人、妇女、亚健康等重点人群开展养生保健。
  4、应用中医药康复手段,结合现代理疗方法,对中风后遗症、伤残等疾病进行康复治疗。
  5、运用中医药知识开展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和孕产妇保健和咨询及指导。
  6、在社区居民中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医药科普活动,宣传普及中医药养生保健、防病治病知识,推广使用有中医药特色的健康处方,引导社区居民建立健康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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