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卫生局关于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作用,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省卫生厅、省中医管理局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作用
(一)中医药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在防病治病及养生保健、伤残康复等方面具有“简、便、验、廉”的独特优势,与社区卫生服务的要求相吻合,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作用,是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拓展健康服务领域、增加医疗服务选择机会、满足群众需求、提高服务水平、降低医疗费用的有效手段之一,是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必然要求。
二、社区中医药服务的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二)工作目标:
到2008年,全市8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人员及设施配置达到标准。到2010年,全市建成基本完善的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各社区卫生机构均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中医药服务设施齐备、人员配备合理、服务功能完善、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基本满足社区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三)基本原则:
1、中西医并重,突出中医药特色,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优势。
2、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不断拓宽中医药服务领域,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
3、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中医药资源,完善社区中医药服务功能。
4、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点面结合、稳步发展。
三、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中医药资源
(四)各级卫生行政和中医管理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将中医药服务纳入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健全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主体,以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等其他基层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社区中医药服务网络。在调整现有卫生资源时,要将中医医疗机构作为重要的卫生资源加以充分利用。政府举办的一级中医医院等基层中医医疗机构可以转型为具有中医药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鼓励二级以上中医医院领办、创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社区中医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