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赣州市重点工程目标管理问责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赣市府办字[2007]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赣州市重点工程目标管理问责暂行办法》(赣市府发[2007]5号)文件精神,推进我市重点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成立赣州市重点工程目标管理问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组织协调全市重点工程目标管理问责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骆炳峰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曹爱群 市政府市长助理
成 员:廖桂兰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幸跃凌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谢宝河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规划建设局局长
陈庐生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局长
曾少华 市发改委主任
罗俊雄 市重点办主任
张建华 市财政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