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财政发展推进财政改革规范财政管理的意见
(景府发[2006]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今后5至15年,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振兴瓷都财政的关键时期。按照建设“经济重镇、旅游都市、特色瓷都”的战略构想,努力加快财政发展,不断增强财政实力,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公共财政体制,更好地发挥财政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财力基础,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财政工作的中心任务。为了加快财政发展,推进财政改革,规范财政管理,经市政府研究,现就今后一个时期的财政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加快发展、推进改革、规范管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财政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十五”以来,我市财政发展和改革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兄弟设区市相比,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突出表现为财政收入总量不大,实力不强;发展速度偏慢,排位靠后;财政改革力度偏弱,成效不尽理想;财政管理不够规范,资金效益有待提高;债务负担过重,财政风险显现。这些问题不解决,不仅影响到财政职能的充分发挥,影响到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而且影响到“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影响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因此,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思想真正统一到加快发展、推进改革、规范管理上来,紧紧抓住历史机遇,牢固树立全局意识、长远意识,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精心谋划发展大计,扎实推进改革大业,全力抓好管理大事。今后一个时期,财政发展、改革和管理要以做大财政“蛋糕”为中心,以转变增长方式为抓手,以体制和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为方向,以“心系群众、财政为民”为立足点,围绕实施“十一五”发展规划,全力做好生财、聚财、理财文章,不断培育财源生长点,不断壮大财政实力,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努力开创瓷都财政工作新局面,推动瓷都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二、明确财政发展目标,加快财政发展步伐
“十一五”时期,全市财政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全市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到2010年,当年财政总收入突破30亿元,比2005年翻一番;一般预算收入同步增长,实现5年翻番;全市财政总收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有所上升,达到当年生产总值的8.6%,比2005年提高1个百分点。县(市、区)财政发展目标是:到2010年,乐平市财政总收入达到10亿元,浮梁县、珠山区、昌江区、市高新区财政总收入均达到2亿元,市陶瓷科技园财政总收入达到1亿元。乡镇财政发展目标是:1个乡镇财政总收入达到1亿元,2个乡镇财政总收入突破5000万元,3个乡镇财政总收入突破2000万元,8个乡镇财政总收入突破1000万元。在完成“十一五”发展目标的基础上,财政事业进入一个快速发展时期,为后10年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更为有力的财力保障。为了确保实现“十一五”时期财政发展目标,要突出抓好四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