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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市学真培训中心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市学真培训中心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2003]02号)
南宁市学真培训中心:
报来关于要求核定各类培训班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根据南价[2002]2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你中心有关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
电子琴、手风琴、钢琴、声乐、舞蹈、美术培训班每人每期(100课时)收取学费350元。
二、
各类竞赛辅导班每人每期(90课时)收取学费225元。
三、
课本费按实际价格收取,自编辅导材料、讲义费按工本费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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