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半宙文化艺术培训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2003]05号)
南宁市半宙文化艺术培训学校:
报来关于要求核定各类培训班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根据南价[2002]2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你校收取书法、美术、舞蹈、篮球、航模、车模、英语、写作与欣赏、语言训练、数学与技巧培训班学费每人每期(64课时)200元,课本费按实际价格收取,自编辅导材料、讲义费按工本费收取。
请按规定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收费时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发票,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其他有关规定按照南价[2002]26号文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