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二桥南二期(丽江花园)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的批复
(南价复[2003]12号)
南宁地宝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南宁市二桥南经济适用房小区(丽江花园)销售价格的《报告》收悉。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桂价格字 [2002]535号《关于转发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经审核成本及有关资料,现批复如下:
一、位于南宁市五一中路26号二桥南“丽江花园”小区住宅楼的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按建筑面积计每平方米为1346元。楼层、朝向差价按代数和趋向于零由你公司自定。
二、商铺、杂物房、车库建造成本从总成本中扣除,由你公司另行销售,销售价格报市物价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