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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扬美古镇旅游风景区门票价格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扬美古镇旅游风景区门票价格的批复
(南价复[2003]17号)


南宁市扬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申请提高扬美古镇旅游风景区门票价格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从下文之日起门票价格为每人每张10元(成人票)。儿童、学生、团体等优惠票价由你公司视经营情况自定。

  二、请按规定到南宁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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