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社会福利医院住院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2003]23号)
南宁市社会福利医院:
你院《关于调整病房床位费及空调费收费标准的申请》悉。为了改善医疗环境和病房配置条件,满足不同层次的社会需求,你院对原有住院病房进行改造装修。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医院病房床位和空调降温(取暖)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价费字[2002]346号)精神,经研究,同意调整你院住院病房床位及空调降温(取暖)的收费标准(具体见附表)。
调整后的收费标准自文到之日起执行。请你院按规定到我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1、南宁市社会福利医院病房收费标准表
2、住院病房空调降温(取暖)收费标准表
南 宁 市 物 价 局
二○○三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一:
南宁市社会福利医院病房收费标准表
类 型
| 使用面积
(平方米)
| 收费标准
(元/床·天)
| 病房主要设施、设备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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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通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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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人间
| 14.4
| 10
| 床、床垫、床头柜、椅、电风扇、蚊帐、被套、棉胎、床单、枕头、枕套、病人衣服、热水瓶、洗脸盆、废纸袋、大小便器等日常生活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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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双人间
| 14.76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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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三人间
| 25.9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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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四人间及以上
| 25.92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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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它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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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人间
| 18
| 30
| 除普通病房的基本配置外,另有彩电、电话、卫生间(内含淋浴、洗手盆、冷热水供应)、阳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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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双人间
| 20.16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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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三人间
| 31.32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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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四人间及以上
| 31.32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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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监护病房
| 14.76
| 45
| 心电监护仪及其它监护抢救设备,符合ICU、CCU标准单人监护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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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急诊观察
| 14.76
| 10
| 按普通病房设施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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