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卫生局关于南宁市红十字会医院住院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2003]31号)
南宁市红十字会医院:
报来《关于调整住院床位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为了进一步改善医院医疗环境和病房配置条件,满足不同层次的社会需求,你院对原有住院病房进行改造装修。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医院病房床位和空调降温(取暖)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价费字[2002]346号)精神,经研究,同意调整你院住院病房床位及空调降温(取暖)的收费标准(具体见附表)。
调整后的收费标准自文到之日起执行。请你院按规定到我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1、南宁市红十字会医院病房收费标准表
2、住院病房空调降温(取暖)收费标准表
南 宁 市 物 价 局
南宁 市 卫 生 局
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南宁市红十字会医院病房收费标准表(二级医院)
类 型
| 使用面积
(平方米)
| 收费标准
(元/床·天)
| 房主要设施、设备
|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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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通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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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人间
| 15
| 10
| 床、床垫、床头柜、椅(凳)、电风扇、蚊帐、被套、棉胎(或毯)、床单、枕头、枕套、病人衣服、热水瓶、洗脸盆、废纸袋(或篓)、大小便器等日常生活用品、单人间有彩电、沙发、电视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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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双人间
| 15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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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三人间
| 2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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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四人间及以上
| 41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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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它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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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温馨病房
(单人间)
| 25
| 40
| 除普通病房基本配置的设备外,另加彩电、电话、沙发、电视柜、壁柜、婴儿床、阳台、卫生间(内含淋浴、洗手盆、全天供应热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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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母婴同室
| 20
| 25
| 5
| 除普通病房基本配置的设备外,另加空调、中心传呼、电视、婴儿床、阳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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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2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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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监护病房
| 21
| 50
| 1、配有中心监护台、心电监护仪及其它监护抢救设备,符合ICU、CCU标准,相对封闭管理。2、保留普通床位的,普通床位另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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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急诊观察床
| 20
| 10
| 符合病房条件和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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