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才培训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才培训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2003]32号)


南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你中心报来“关于各类人才培训项目及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桂价费字[2002]24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你中心人才培训费按每人每天15元收取,课本费和资料费按实际价格或成本计收。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