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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召开征收南宁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听证会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召开征收南宁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听证会的批复
(南价复[2003]44号)
南宁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报来《关于申请召开征收南宁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听证会的请示》及《关于实施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
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
》的规定,我局同意受理你处提出的申请,并决定于2003年5月20日召开南宁市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价格决策听证会,请你处按规定做好听证材料的准备工作,并依时参加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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