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商业贸易局酒类知识培训班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2003]48号)
南宁市商业贸易局:
报来《关于给予核准酒类知识培训班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为了加强对全市酒类流通行业的管理,你局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酒类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对从事酒类批发业务的人员进行酒类知识培训。对于你局提出要求办班的收费问题,根据桂价费字[2000]438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局举办的酒类知识培训班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期(四天)100元(其中:培训费60元,实习费40元),办证、资料费按工本费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