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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市兴华小学增加收费项目及调整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市兴华小学增加收费项目及调整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2003]50号)
南宁市兴华小学:
报来《关于申请调整我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鉴于你校已购置电脑设备,并且增加投资改善办学环境和条件,经研究,同意你校增加收费项目和调整收费标准。即:小学1~6年级杂费、水电费、微机使用费、校园安全管理费每生每学期330元;学前班学费每生每学期280元;课本费按实际定价收取。请按规定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实行亮证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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