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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2003]54号)


南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报来《关于质量状况普查宣贯培训班收费的申请》收悉。为了配合企业质量状况普查建立企业质量档案工作的开展,你局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同意对企业统计人员开展有关企业质量普查及建立质量档案工作的培训。关于办班的收费问题,根据桂价费字[2000]438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局举办的质量状况普查宣贯培训班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期(三天)45元。资料、讲义、软件费按实际工本费另收。

  以上收费标准自文到之日起执行。请你局按规定到我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收费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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