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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恒大新城安居项目(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有关问题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恒大新城安居项目(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有关问题的批复
(南价复[2003]66号)


广西恒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要求重新核定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考虑居民的承受能力及价格的衔接性,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位于秀厢大道中段32号恒大新城安居项目的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维持原价不变,即按建筑面积计每平方米为1498元;

  二、燃气入网费是代燃气管道公司收取,销售价格不应包含燃气入网费,可另外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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