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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第二中学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第二中学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2003]73号)


南宁市第二中学:

  报来《南宁二中关于调整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收悉。你校为改善学生住宿条件,自筹资金将原普通学生宿舍楼改建成公寓式学生宿舍楼,每个房间安排10人住宿,房内设有两个卫生间,一个洗濑台,为学生配备了双层铁架床、壁扇,并有专人负责学生宿舍的卫生和保卫工作。根据桂价费字[2000]268号文件精神,为使学生宿舍收费水平与维持支出水平相适应,经研究,同意你校收取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每生每学期200元(含水电费)。收费标准从二OO三年秋季学期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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