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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举办市政府系统文秘知识培训班收费标准的复函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举办市政府系统文秘知识培训班收费标准的复函
(南价复[2003]87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你办关于举办市政府系统文秘知识培训班收费问题的函收悉。根据桂价费字[2002]43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你办举办的文秘培训班(3天)收取培训费45元。

  学习资料费按实际工本费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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