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市海林英语培训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2003]90号)
南宁市海林英语培训学校:
报来关于要求核定英语培训班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根据南价[2003]4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有关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英语培训班每人每期(64课时)学费486元,课本费按实际定价收取,自编辅导材料、讲义按工本费收取。
二、收费标准自下文之日起试行一年,试行期满后,学校应将收支情况及有关成本资料报我局审核,并重新申报正式收费标准。
三、请按规定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收费时使用税务部门印制的发票,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