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启明星小学生兴趣发展培训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2003]94号)
南宁市启明星小学生兴趣发展培训学校:
报来关于小学生兴趣发展培训收费的报告收悉。根据南价[2002]26号文规定,同时考虑你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你校收取小学生兴趣发展培训费。现将有关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小学生趣味数学、小作家写作培训班每生每期(30课时)学费240元。
二、培训教材、课本按实际价格收取。
以上收费标准从下文之日起试行一年,试行期满后,学校要重新向我局申报正式收费标准。希望严格把好教学质量关,确保完成教学课程,同时按规定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并使用税务部门印制的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