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冀建村[2010]617号)
石家庄、秦皇岛、邢台、邯郸市建设局,承德、张家口、保定、沧州、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按照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展月通报制度要求,依据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数据,现将全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根据信息系统显示、实地了解和各地上报的情况,我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总体良好,但进展不甚平衡。到2010年11月5日,全省已确定并录入信息系统数据为49109户,其中未开工的2677户,已开工未竣工的9592户,已竣工36840户,竣工率为94.45%;建筑节能示范户录入1696户,其中,未开工的55户,已开工未竣工的413户,已竣工1228户,竣工率为81.9%。按照分解的任务来看,完成危房改造(房屋已竣工)总数超过国家任务的设区市有4个,试点县有24个(见附表);完成省政府确定的改造任务目标的设区市有秦皇岛市、邯郸市、邢台市3个市,试点县有12个,分别为临城县、大名县、围场县、魏县、青龙县、巨鹿县、万全县、广平县、平泉县、涞源县、广宗县、盐山县。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试点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展明显滞后。石家庄市整体落后,赞皇县是全省唯一无竣工户录入系统的县,确定的改造户录入也只有2.9%。衡水市工程竣工较少,武强县确定的改造户大部分尚未开工。二是个别地方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重视不够、督导不力。凡是工作迟缓的市县,有关部门对基层的工作督促指导明显不够,包括信息系统的使用、农户档案的管理和危房的改造等。三是农户档案资料尚需完善。实地抽查一些试点县农户纸质档案时,发现尚有农户贫困程度、房屋危险程度证明等资料不全;相关数据、照片录入仍不完善。
二、下步工作及要求
(一)抓紧抓好从开工到竣工的各环节工作。尚有大量未竣工改造户的市县,要联合相关部门集中力量深入试点乡镇、村组开展有针对性的督促指导,强化施工中的技术服务,加快竣工验收步伐,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完善农户档案。各级相关工作人员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补充整理危改农户档案资料,完善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身份证明和有关部门的审核意见等,并如实、准确录入信息系统,加强信息管理。
(三)规范拨付补助资金。各市县建设部门要与财政、发改等部门加强工作联系,协调其按照相关规定和时限要求,及时将资金拨付到最基层财政支付单位。要尽可能简化工作程序,方便危房改造户支取。同时配合有关单位加强对专项资金的检查,保证资金安全。
(四)做好年终工作检查。年底前省将组织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检查,重点检查危房改造户的确定,危房改造工作进度、工程质量、改造效果和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各试点市、县要根据有关政策和要求开展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抓紧整改。
(五)石家庄市、衡水市要于11月15日前,对本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写出专题督查报告,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题汇报。
附表:2010年全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八日
附表:
2010年全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