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中小学生校服价格的复函
(南价复[2002]16号)
南宁市教育局勤工俭学办公室:
你办《关于要求核定中小学生春秋、夏季服装价格的报告》收悉。鉴于目前我市服装生产已具相当规模,服装市场也比较繁荣,服装价格由市场形成的条件完全成熟,学生校服价格由市场形成是可行的。为此,我局建议:
一、学生校服实行招标采购。建议由市教育局组织,按照政府集中招标采购的管理办法,对学生校服进行公开招标。通过招标采购,确定校服供应商和中标价格。
二、学生校服价格的制定要坚持保本微利原则。学生校服价格的制定,要充分考虑广大学生家长的经济承受能力,严格审核生产成本,剔除不合理费用,坚持保本微利。建议在中标出厂价基础上加价8%作为零售价。
三、鼓励厂校直销,学生校服实行送货制。为了进一步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学生校服的供应要尽量减少中间环节,按中标出厂价执行厂校直销。各学校应积极配合供应商做好校服供应工作,流通费用由供应商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