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2002年中考新增考试科目有关收费问题复函
(南价复[2002]19号)
南宁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收取中考新增考试科目报名考试费的函”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属新增的考试内容,不属于新增考试科目,不能另行收费。
二、鉴于南宁市2002年中考新增了体育考试科目,同意你局下属的南宁市招生考试院按照桂价费字[1999]076号文规定,向参加中考的学生收取7门考试科目(含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体育)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考试费”每人每科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