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举办综合调研写作培训班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举办综合调研写作培训班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2002]24号)
市委办公厅、市委政研室:
报来《关于请求批准培训班收取学员培训费的函》收悉。经研究同意收取综合调研写作培训班培训费,并根据桂价费字[2000]438号文件规定,核定培训班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期(共三天)45元。培训费已含场租费,教室租金不能另行收取。教材按实际定价收取,自编资料按工本费收取。希望严格把好培训质量关,确保培训课时的完成。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