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灵格风外语培训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灵格风外语培训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2002]40号)


南宁市灵格风外语培训学校:

  报来关于要求核定南宁市灵格风外语培训学校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鉴于你校是全外籍教师上课的培训学校,培训成本较高,经研究现将有关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英语培训班采用灵格风教材授课,学费每人每期(共48课时。其中面授24课时,听力和口语强化训练24课时)360元。课本费按实际价格收取。收费标准自下文之日起试行一年,试行期满后,学校向我局重新申报收费标准。

  二、请按规定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