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支持以骨干企业为核心组建特色产业联盟。对具备实际服务功能、构成紧密合作并产生良好效益的软件服务业联盟,给予100万元补助。对依托产业联盟设立软件服务业应用研究院等重点产业技术研发平台的,给予建设补助或参股跟进投资;对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产业技术研发平台,按一事一议给予补助。
(七)着力推进“千企升级”计划,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
20、大力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大力推进国家两化融合试验区建设,推进“千企升级”计划,重点通过信息化升级加快全市工业体系、流程和模式的再造。围绕产品数字化、设计智能化、过程自动化、系统集成化、管理信息化、商务电子化等6个企业信息化建设关键环节,每年重点推进300个两化融合重点项目。每年重点扶持推进协同管理设计、安全节能监测、商务电子交易、工业服务分离、数据共享开发、实用人才培训6类模式10大共性平台建设。
21、加速软件企业与工业企业对接。定期开展软件企业与工业企业对接活动,强力推进并鼓励支持企业实施企业资源计划管理(ERP)工程,使我市工业企业ERP应用率提高到70%以上。
(八)着力推进软件人才集聚,夯实软件名城发展基石
22、大力引进高端软件人才。对把握国际产业发展趋势、带动南京软件服务业取得重大突破的世界顶尖人才、突破关键技术、具有先进管理理念的领军软件人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创新创业软件人才,择优给予分级项目资助。优先推荐引进软件人才领衔实施的科技项目申报国家、省科技计划。
23、实施企业家培育成长计划。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共同举办“南京软件企业家高级研修班”,组织我市软件企业高管赴美国、日本、印度、爱尔兰等软件发达国家培训,拓宽企业家的国际视野,提升综合素质。设立软件服务业青年企业家培育计划,重点培育一批35岁以下的软件企业管理和经营人才,资助其进行产品研发、业务开拓、成果转化和培训进修,资助金额每人不超过50万元。每两年评选、表彰和奖励为我市软件服务业发展做出特别贡献的“南京市软件服务业领军人物”,每人奖励不低于10万元。
24、积极开展企业技术和管理人才专项奖励。经认定的软件企业中年薪在12万元以上的技术和管理人员,由同级财政对其2010年以后在本市第一次购买商品房或汽车给予奖励,额度为其上年度已缴纳的个人工资薪金收入所得税市本级财政实际留成部分,最高不超过30万元。全球软件500强企业在南京设立软件企业总部或区域总部、中国软件百强企业在南京设立总部的技术和管理人员,符合同等条件的,可连续3年享受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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