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鼓励软件服务业企业吸引风险投资机构(VC)/私募股权投资机构(PE)参与战略投资。推进“紫金俱乐部”,围绕软件服务业,分区县定期开展产业与资本的系列专场对接活动。鼓励支持国际、国内著名VC/PE机构与我市软件服务业企业对接交流,帮助企业引入社会资本,建立合作关系,对达成实质性投资成果并注册到位的双方,市财政给予一定的奖励,加速产业与资本融合。
5、鼓励软件服务业企业上市融资。继续组织实施“南京市软件服务业企业上市培育专项计划”,建立拟上市软件服务业企业储备库,实行分类指导、动态管理,形成“培育一批、申报一批、发行一批”的拟上市企业梯队。对列入培育计划的软件服务业企业,采取分阶段无偿资助方式予以总额200万元的支持。
6、鼓励软件研发人员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对高校毕业生、留学人员和具有一定研发工作经验并辞去现有职务的人员,以经认定的自有技术成果在宁初次创办的、具有成长性的软件企业,根据其规模和经营情况给予3年的房租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其中技术先进、市场前景良好的企业,由政府主导的投资引导基金再给予一定的股权投入资金扶持。
(二)着力推进软件产品集聚发展,打响南京软件品牌
7、鼓励企业实施品牌产品战略。加大软件产品名牌扶持与激励力度,继续巩固和扩大我市电力、通信、智能交通等软件产品集群的国内领先地位,力争国内市场占有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至10个百分点,同时着力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自主软件产品品牌,形成新的优势产品群。对新获得中国优秀软件产品和江苏省优秀软件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每项5万元和3万元的奖励。积极开展南京市优秀软件产品评选,对获得南京市优秀软件奖的给予每项不高于2万元的奖励。
8、鼓励企业参与国内外行业标准制订。大力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促进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鼓励企业成为技术标准制订的牵头单位,抢占未来发展的话语权和制高点。对主导制订国际、国家标准的牵头软件服务业企业给予奖励。
9、大力发展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重点发展Linux操作系统、集成办公套件、BIOS(基本输入输出系统)、实时数据库等基础软件产品,实现自主可控基础软件的产业化。加强嵌入式操作系统和嵌入式工具等高技术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加大工业行业专用软件(CAD/CAM、PDM、ERP、MES等)的推广,提高工业自动化、智能化和管理现代化水平。凡是在我市新设立并实际经营基础软件业务一年以上的,由其注册经营纳税所在地的区县、开发区财政参照其利润总额形成的区级财力部分,两年内给予100%奖励,在此基础上市财政再给予一定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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