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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市妇幼保健院自配药物制剂价格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市妇幼保健院自配药物制剂价格的批复
(南价复[2002]45号)


市妇幼保健院:

  你院报来《关于自配药物制剂价格申请的报告》悉。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印发〈药品政府定价办法〉的通知》(桂价格字[2001]323号)有关规定,经审核成本费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批复你院生产的复方康儿合剂等自配药物制剂价格见附表。

  二、你院要加强自配药物制剂的价格管理,严格按照审批的价格执行,不得擅自提高。如有新增品种和已核定价格的品种因成本费用发生变化需要调整价格的,按规定程序报批。

  三、本通知批复的价格,自二OO二年八月六日起执行。

  附:南宁市妇幼保健院自配药物制剂价格表

南宁市物价局

二○○二年八月六日

  附表:
  南宁市妇幼保健院自配药物制剂价格表

品          名

规格

单位

零售价

(元)

1

复方康儿合剂

10ml×10支

10.20

2

蛇胆川贝液

10ml×6支

7.50

3

泰唑洗液

150ml

6.00

4

洁宝洗液

150ml

8.00

5

复方甘草合剂

100ml

3.70

6

颠茄合剂

100ml

1.90

7

炉甘石擦剂

100ml

2.50

8

复方氨基酸口服液

250ml

7.10

9

小儿化痰止咳合剂

10ml

0.90

10

氯化钾口服液

100ml

1.75

11

外用盐水

500ml

2.05

12

盆腔炎中药方II

100ml

20

13    

0.5%麻黄素滴鼻液    

10ml  

支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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