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筹规划,优化城乡用地布局。坚持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统领,以农村土地挂钩整治项目区规划为平台,统筹城乡建设规划、农业发展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和社区建设规划,统筹安排项目区规模布局,实施时序,合理安排城区建设、新市镇建设、社区建设、农村住房建设,做到同步规划、一步到位、实施一个、收效一个。纳入增减挂钩项目区的村庄一律不再审批新的宅基地和建新房。
(二)保护耕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挂钩要与农村土地整治、基本农田建设相结合,要确保挂钩项目区耕地有效面积增加,质量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提升,农业生产条件改善。挂钩整理复垦后的土地,在土地性质不变、集体所有制不变、农民家庭承包制不变的前提下,鼓励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推进农民承包土地向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种植大户集中。已纳入项目区的村庄,属于进入城市建设的社区尽可能规划建设高层或小高层楼房;属于进入建制镇建设的社区一般要建5层以上的楼房;整合为中心村的社区,要建4层以上的楼房。
(三)保障民生,切实维护农民权益。在旧房拆迁、补偿安置、社区建设、新居分配、土地互换、复垦用途等方面,要广泛征求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意见,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要严格进行公开听证、论证,民主决策,不得强拆强建。挂钩试点项目区要设立公告牌公示项目区范围、搬迁、补偿等内容,做到整治前农民乐意、整治后农民满意,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要高度重视农民集中居住后的就业问题,在规划中要为二、三产业的发展留出足够的用地空间,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当地政府应建立多层社会保障体系,将还迁农民纳入城镇保障范围,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建新地块的企业,要优先安排拆旧地块的青壮劳动力就业,保障农民权益。
(四)因地制宜,积极推进整村撤并。选择挂钩试点项目区,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充分考虑新城新市镇建设的需要,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首先应选择新城、新市镇、工业园区周边的村庄,然后逐步向外扩延。为降低拆迁复垦成本,应优先选择空心村、废弃的砖瓦窑、工矿用地、闲置的学校等各类建设用地。边远地区、经济条件较差地区应暂缓实施。
(五)政府统筹,集聚资金多元投入。建立健全政府统筹、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市场引导、政策激励、多元投入、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政府统筹主要体现在组织协调、规划编制、计划下达、资金运作、土地资源配置等方面。各挂钩试点单位要采取多种办法筹措拆旧还建启动资金。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将建新地块实行有偿供地所得收益(土地出让金)的50%、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开垦费、耕地占用税及市、县两级在增减挂钩建新地块中应收缴而未上缴的费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开垦费、耕地占用税)拿出主要部分用于还建及拆旧复垦;二是聚合涉农资金,将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中小水利、以工代赈、农村扶贫、退耕还林、中低产田改造、村村通、文体卫生等投入农村的建设项目,按照“预算不变、渠道不乱、用途不改、形成合力”的原则,整合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生产发展等三大类资金集中向项目区投放,充分发挥资金的综合叠加效应;三是争取金融借贷,由政府担保或向银行申请发放贷款,建立项目前期启动资金平台;四是引入社会资金,由有实力的企业预先垫资或直接参与土地整治和拆旧还建,所垫资金从经营收益中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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