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人民、狮山公园中秋、国庆期间门票价格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人民、狮山公园中秋、国庆期间门票价格的批复
(南价复[2002]65号)


南宁市人民、狮山公园:

  你们报来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公园门票价格的报告收悉。为丰富首府市民中秋、国庆期间的文化生活,增加节日气氛,人民、狮山公园在中秋、国庆期间举办游园活动。根据活动的展出规模和投入情况,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人民、狮山公园中秋、国庆期间的门票价格调整为:

  1、人民公园:二OO二年九月十三日至十月十四日民族风情彩灯展的门票价格为:白天每人每张3元,晚上(19:00~次日7:00)每人每张7元;

  2、狮山公园:二OO二年九月十三日至十月七日金秋综艺灯会的门票价格为:白天每人每张3元,晚上(19:00~次日7:00)每人每张7元。

  二、活动期间必须明码标价,把门票价格和活动内容公布于众,保证展出质量,同时两公园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活动结束后,两公园应及时执行原定门票价格。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