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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大沙田供水价格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大沙田供水价格的批复
(南价复[2002]77号)


邕宁县物价局:

  你局《关于大沙田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供水价格审核情况的报告》收悉。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通过水价成本审核、召开价格调整听证会和公示水价调整方案,经研究,同意适当调整大沙田供水价格。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从二OO二年十月水表抄见度起,居民生活用水调整为1.20元/m3;工业用水调整为1.25元/m3,其中:建筑用水调整为1.65元/m3;行政事业用水调整为1.20元/m3;经营服务用水调整为1.55元/m3;特种用水调整为3.00元/m3。

  二、居民生活用水暂不实行阶梯式水价,待条件成熟后再定。

  三、供水价格调整后 ,除有政府明文规定的收费外,其他的价外收费包括水表底度和水表检验维修费一 律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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