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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南宁市第三中学水电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南宁市第三中学水电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2002]78号)


南宁市第三中学:

  报来“关于请求提高水电费用标准的请示”收悉。鉴于你校是全寄宿制中学,水电消耗比其他中学多,水电费收支缺口较大,根据南价[2002]58号文件精神,经 研究,同意你校水电费收费标准从二OO二年秋季学期开始调整为每生每学期4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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