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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花山民族艺术职业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花山民族艺术职业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2002]87号)


南宁市花山民族艺术职业学校:

  报来关于申请办理职业中专收费的报告收悉。根据南价 [2002]26号文件精神,对你校办学成本进行了调查测算,现考虑你校实际情况及平衡同类学校收费水平,同意你校开办的舞蹈、声乐专业的职业中专收费标准如下:

  (一)舞蹈、声乐专业班每生每学年学费2200元(含实习费)。

  (二)住宿费每生每学年350元(含水电费)。

  (三)课本费按实际定价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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