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日华文化艺术培训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2002]98号)
南宁市日华文化艺术培训学校:
报来关于要求核定艺术类培训班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根据南价[2002]2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你校有关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美术、声乐、乐理培训班(每人每期40课时)学费:初级班200元,中级班280元,高级班360元。
二、器乐培训班(每人每期40课时)学费:初级班280元,中级班360元,高级班440元。
三、课本费按实际价格收取,自编辅导材料、讲义费按工本费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