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队伍“规范执法年”考核验收的通知
(豫建法〔2010〕16号)
各省辖市、省定扩权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管理,提升系统内执法队伍公共服务水平,按照《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队伍“规范执法年”活动的通知》(豫建法〔2010〕3号)要求,省厅将对全系统行政执法队伍“规范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和标准
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所有行政执法队伍,具体标准依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队伍“规范执法年”活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
二、工作步骤及时限
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法制或执法队伍管理机构会同所属执法队伍及时组织动员所辖区域严格按照“规范执法年”活动方案,对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自查验收,于11月30前将自查报告上报省厅,省厅将结合各地自查情况,年底前对全系统行政执法队伍“规范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