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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交通厅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春节运输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交通厅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春节运输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交通局(委),省运管局、港航局、公路局,高路集团公司,厅信息中心:
  2006年道路、水路春节运输工作从元月14日起,至2月22日止,共40天。按照交通部、省政府规定,为做好我省2006年春节运输及假日旅游运输工作,实现“安全、优质、有序”的春运总目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周密部署,认真做好运输组织工作
  1、搞好客流调查和预测,做好运力准备工作。据预测,2006年春运期间全省道路客运量为6184万人次左右,比去年同期增长3%左右;水路客运量为68万人次左右,与去年持平。各地要提前做好本地区春运期间的旅客流量、流向的调查和分析预测工作,据此配备充足的运力,将任务和有关证牌落实到参运车船。要制定应急运输方案,掌握部分机动运力,以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2、确保大中城市旅客、物资疏运。要本着以省内为主、省内外兼顾的原则,合理调配运力。在节前要防止因车辆大量盲目外出,导致本地大量旅客积压滞留的现象出现。在春节期间,各市州要组织出租汽车照常经营,组织好车站、码头、机场客流的集散,以满足城镇居民探亲访友的出行需要。要统筹安排好节日期间的货物运输,保证市场供应物资的运输。
  3、确保民工疏运。各地要主动与当地劳动部门联系,掌握民工的流量、流向和流时,在客流较集中的地方设立“民工疏运联系点”,并制定切实可行的运力调配方案,确保民工及时疏运。社会、个体运输业户不得从事跨省加班、包车业务,严禁承包挂靠车主私自承揽包车业务。
  二、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1、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运输企业要牢固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加强对站务人员、司乘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提高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
  2、开展多种形式的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倡导文明服务,大力推行规范化服务,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为广大旅客和民工创造一个愉快、祥和地出行环境。
  3、要保持站容站貌和车(船)容车(船)貌整洁,定期洗换座(卧)具,为旅客提供良好的旅行环境。客运站和客运车船要按规定配齐服务设施,并保证在春运期间正常使用。对夜晚有旅客滞留的客运站,要开放候车室并提供必要的服务。
  4、大力开展优质服务。各运输企业和客运站,要通过开展延长售票时间、增设售票窗口、电话定票、上门送票、在客流量大和民工相对集中的乡(镇)设立售票点等方法,方便旅客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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